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教财〔2023〕58号)以及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25〕24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院奖助学金的评审和解释说明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熊永臣、张 默
副主任:张传坤、张朋刚
成 员:马亚楠、王晴岚、杨俊涛、曹名磊、童 锐、
杨伯平、高志威(学生代表)
秘 书:吴晴、李萌
二、参评对象
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23、2024、2025级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23、2024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一)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设置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000元、三等奖4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5%、25%、70%。学院名额如下:
培养单位
2023级
2024级
2025级
参评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参评人数
一等
二
等
三
等
2025级研究生新生由研究生院统一评审。
光电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
11
1
2
8
16
1
4
11
(二)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学院获得分配名额1个,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原则审定后确定;另外推荐1名候选人至学校,由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全校候选人中间进行差额评审,最终以学校评审结果为准。
四、评审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条件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汽院发〔2025〕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制定具体量化评分细则,包含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专利、获奖及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三项得分。其中学习成绩得分,二年级研究生为其一年级课程成绩总加权得分,三年级研究生为中期考核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活动等产出计算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申报2025年8月31日(详见附件4)。
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五)有成绩不合格、未按时开题或未通过中期考核者;
(六)在评审启动后严重干扰评审过程者。
五、评审进程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并通知发布。2025年10月3日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通知和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发布评选通知,并将评审方案向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评审方案应包含组织领导、名额指标、评审条件和量化细则、评审时间安排等。
(三)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2025年10月10日前,学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相应支撑材料,经导师审核后交学工办1114李萌老师处。
(四)学院评审及公示。2025年10月13日前,学院根据学生量化得分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经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初评汇总表(附件3)和公示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五)学校审定及公示。2025年10月22日-10月31日,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开展国家奖学金竞争性名额评审,审定各培养提交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相关材料报送。2025年11月3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将申请材料及评审报告上报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申诉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院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七、有关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评审程序,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者,一经查实,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做到通知宣传到位、政策讲解到位,确保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有序进行。
(三)加强评审过程监督,及时回应研究生所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好异议处理相关事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人:李萌/吴晴,联系电话:8512708/8512709。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汇总表-A3
4.新能源学院2024 —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新能源学院
2025年10月3日
附件1 序号:
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入学时间
基层单位
专业
攻读学位
学制
学习阶段
□硕士
学号
□博士
是否全日制
身份证号
申请理由
(本人承诺对以上基本情况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推荐意见
推荐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审情况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
年 月 日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经评审,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基层单位主管领导签名:
(基层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培
养
单
位
意
见
经审核,并在本单位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请正反打印)
国家奖助学金投诉办法
(与申请表一起下发)
参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各级机构都要设立投诉邮箱和电话。
一、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子邮箱:20210019@huat.edu.cn
电 话: 0719-8241492
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投诉专用邮箱:zztsxx_hb@163.com,任何学生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如:
1.学校要求“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的;2.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3.辅导员(班主任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4.相关老师直接让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内定”受助名单的;5.学校直接将奖助学金冲抵学费或将奖助学金作为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发放的;6.学校无正当理由不发放奖学金的;或直到毕业时,奖助学金仍未发放的;7.投诉到学校后学校不解决的,或学校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8.受到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与学习无关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9.其他不公平、不公开的违纪、违规行为。
注意:1.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投诉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请投诉人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倡署真名和联系方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对以前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中所有电话、邮件投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都进行了认真调查、回复,在此,对反映真实情况的同学表示感谢),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收回违规资金。同时,在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对真实投诉举报人给予表扬。
2.投诉反映渠道建议首先从院系、学校开始,院系、学校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的再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如认为院系或学校对投诉处理不力,或质疑学校会打击报复也可以直接将情况反映到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zztsxx_hb@163.com。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
附件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024-2025 学年)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类 型
□学术型
□专业型
学 号
联系方式
学 院
专 业
导 师
申请理由
(本页简单说明,可以附页详细说明)
学年
学习成绩
(研二)学年加权平均分
(研三)中期考核分数
是否有挂科(或中期考核未通过)
是¨ 否¨
研二学生后附成绩单
学年
科研成果
(统计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后附支撑材料)
1.2024年5月,发表EI检索会议论文,第一作者;
2.2024年X月,....................................................;
3.2024年X月,....................................................;
4.2025年X月,....................................................;
5.
学年
社会实践活动
(统计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后附支撑材料)
1.2024年5月,....................................................;
2.2024年X月,....................................................;
3.2024年X月,....................................................;
4.2025年X月,....................................................;
5.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名:
导师
推荐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培养单位审核量化得分
总得分
学习成绩
科研成果
社会实践活动
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意见
经评审,并于2025年 月 日- 月 日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本单位申报该同学获得研究生 等学业奖学金。现报请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培养单位研究生评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培养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意见
经审核,并于2025年 月 日- 月 日在学校公示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批准该同学获得研究生 等学业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请正反打印,附相关支撑材料;
2.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
附件3:
XXX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报送时间:
2025年 月 日,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以及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网址: 。
序号
年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学业
成绩
科研成果得分
社会实践活动得分
总量化得分
科研成果得分支撑
社会实践活动得分支撑
学业奖学金初评等级
国家奖学金初评获得者/推荐候选人
例
2023
202310003
章XX
82.4
1.2024年5月,发表EI检索会议论文第一作者(10分);
2.2024年X月,获实用新型专利(10分);
.........
1.2024年5月,任研究生会主席(XX分);
2.2024年X月,..............(XX分);
.........
一等
国家奖学金初评获得者
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
附件4:
光电工程学院、新能源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一、学术成就量化值设为M
1、研二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7M1+0.1M2+0.1M3+0.1M4
2、研三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M=0.1M1+0.5M2+0.3M3+0.1M4
M1 :研二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值、研三是指中期考核分数;
M2 :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著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之和;
M3 :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会议、科技竞赛活动获奖得分之和;
M4 :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生工作得分之和。
各项分值的支撑材料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在以前评定奖学金时使用过的支撑材料,不再计分。
二、M1的计算

研二:M1 = 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课程学分,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查询。
研三:M1为中期考核分数
三、M2的计算
M2 =M2-1(发表论文累计分数)+M2-2 (科研成果获奖累计分数)+M2-3(获得专利累计分数)
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1—表3:
表1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刊物类别
作者排序
M2-1得分值
A1
A2
A3
B
C
D
1
400
200
120
100
60
30
2
120
60
40
30
20
10
说明:
1)计分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刊物类别部分参照学校文件“关于印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的通知(汽院发〔2022〕5号)”中“科研论文分类与认定标准”(后简称《认定办法》),其中A1、A2、A3类分别对应《认定办法》中的A1、A2、A3类论文,B类对应《认定办法》中的B1、B2类论文;C类指被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图书馆公开《中文核心期刊要目》为准)收录;D类指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报发表的论文、EI检索会议论文;此外,发表Rev. Mod. Phys., Phys. Rev. Lett., Phys. Rev. X, Adv. Mater.,J. Am. Chem. Soc., PNAS, Angew. Chem. Int. Ed.等期刊论文可按A1类计分,发表Light-Sci. Appl., Phys. Rev. A/B/D/Appl.,Opt. Lett.,Opt. Express等期刊论文可按A2类计分。
3)在作者排序一栏中,1表示本人为第一作者,2表示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对于共同第一作者,若同为本院学生,可共同参与分配论文分值,排序1的学生必须分配有≥50%的分值,具体分配分值由论文责任导师确定备案;若排序1为导师,排序2的学生可至多分配50%分值。
4)所有科研论文有效时间以论文录用通知时间为准,且评分只能计入1次。
5)论文支撑材料可以是文章检索证明,论文接收邮件,论文投稿系统状态截图,论文在线发表页面截图(需含论文接收日期字样),该支撑材料需要导师签字证明。
6)论文类别等级最终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裁定。
表2 研究生获科技奖励计分表
获奖级别
获奖者排序
M2-2得分值
国家级
省部级
地市(厅)级
特等
一等
二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
5000
2000
1000
500
200
150
100
50
30
2
4000
1500
800
400
150
100
50
25
15
3
3000
1000
500
300
100
80
25
15
10
4
2000
500
300
150
80
60
15
10
5
5
1500
400
200
100
60
50
10
5
0
5以后
1000
300
150
80
50
40
5
0
0
说明:1)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
2)科技奖励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以科技处认定为准;
3)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表3 研究生获得专利计分表
M2-3得分值
专利类别
作者排序
发明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
1
100
15
8
2
20
10
5
3
15
5
0
4
10
0
0
5
5
0
0
说明:1)专利权人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须持有授权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
四、M3的计算
M3 =M3-1(参加学术会议分数)+M3-2(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累计分数)
分数的计算见表4—表5
表4 研究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学术会议计分表
分值项目
M3-1得分值
参加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
5
参加学术会议并作报告交流
10
说明:1)提供会议通知(导师签字确认学生参会)、注册证明或论文集作为参会证明;
2)会议论文必须为第一作者;
3)若M2-1EI检索会议论文已经计分,则此处不再计分,参加多次会议的只计一次。
表5 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计分表
竞赛级别
获奖者排序
M3-2得分值
国家级A类
省(大区)级A类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特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个人获奖得分
150
100
75
50
50
40
30
20
项目组长加分
100
75
50
25
25
20
15
10
项目组员加分
50
30
20
10
10
7
5
3
说明:1)获奖者应持有相应获奖证书;
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3)参加“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获奖按国家级A类、省(大区)级A类竞赛相
应级别认定,其他竞赛项目按相应级别B类认定,认定分值为相应级别A类分值的50%。
五、M4 的计算
表6 研究生参加学生工作计分表
项目级别
研究生会主席
研究生会副主席、班长
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部长、楼栋长
研究生会副部长
研究生会干事、
其他干部
M4
15
10
8
7
5
说明:1)参加的学生工作只认定一项;
2)参加情况由研究生处认定。